日常生活

警察出庭作證一小步司法公正一大步

更新時間:2018-03-19 12:30:50 來源:m.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公眾微信號 最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無錫市就趙啟鋒等6人販賣、制造毒品、傳授犯罪方法案二審進行公開審理。在當天的庭審中,一審被判死刑的趙啟鋒當庭稱,在公安偵查期間,他遭到了刑訊逼供。出庭支持公訴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當庭申請此案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得到了主審法官的準許,3名辦案民警為此直接出庭接受法庭調(diào)查。
  毫無疑問,警察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就是服務(wù)于法庭審判的重要體現(xiàn),而警察不出庭作證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設(shè)計中的缺陷所致。隨著新的“證據(jù)規(guī)則”實施后,檢察機關(guān)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當庭申請公安偵辦人員出庭作證,這不但是抗辯式庭審制度的基本要求,而且對辦案人員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口供劃上了“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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