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毒癮作祟淪落搶劫浪子回頭投案自首
更新時間:2018-03-19 12:36:23 來源:m.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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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的丁某不務(wù)正業(yè),卻吸上了毒品,在無錢購買毒品的情況下作案搶劫,在逃兩年后投案自首。張家界市永定區(qū)檢察院于近日以涉嫌搶劫罪對丁某批準(zhǔn)逮捕。 毒癮作祟,會讓人喪失理智,無所不為。丁某與幾個同伴由于長期吸食毒品已身為分文,于是商量去找長期給他們提供毒品的宋某賒點(diǎn)毒品。2008年7月10日14時許,丁某與兩名同伴來到張家界市城區(qū)教場路某賓館院內(nèi),見到宋某后說明了自己的來意,誰知被宋某一口拒絕,丁某惱羞成怒,拿出隨身攜帶的殺豬刀將宋某砍傷,并將宋某的一條黃金項(xiàng)鏈搶走。隨后3人將黃金項(xiàng)鏈以8000元的價格當(dāng)?shù)?,用來購買毒品吸食,直至錢花完3人便分開了。 在外逃亡的丁某由于文化程度低,也沒有學(xué)過技術(shù)手藝,過得很是艱難,在一番思想掙扎之后,終于于2010年3月5日投案自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shí)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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