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保監(jiān)會:交通事故中“應賠不賠”車主可投訴
更新時間:2018-03-19 12:29:31 來源:m.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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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保險公司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條款引起了熱議。很多車主認為,自身在交通事故中并不負有責任,但保險公司卻對車損不賠償的做法是“霸王條款”。針對這一問題,保監(jiān)會2月22日發(fā)出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嚴格執(zhí)行報備條款,特別是完善車損險無責方對責任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權”標準和流程等,應賠盡賠。一旦發(fā)現事故責任方保險公司不履行理賠義務的情況,可以向當地保監(jiān)局投訴。 業(yè)內人士指出,車險的“無責免賠”并非“不賠”。無論是車損險還是商業(yè)第三者責險條款都明確規(guī)定:保險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責任。備受公眾質疑的“無責免賠”條款,是這樣表述的——如果車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認定為無責任一方,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將不對他的損失進行賠償,如果對方即責任方車主買了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車主可從對方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那里獲得全額賠償。如果對方車主沒有購買保險,按照我國民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則由對方車主來對受損車主進行賠償。在費率的浮動上,由于對方承擔全責,所以上浮的也是對方的費率。 法律專家和保險專家指出,按照我國民法中的“過錯責任”原則,承擔責任的標準是以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來確定的,保險基本原理也如此。如保險人在事故中并沒有責任,不應通過自己所購買的保險來為對方過錯導致的責任承當損失,“無責免賠”有其合法性。 本版稿件均據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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