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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規(guī)劃綱要明確提出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

更新時間:2018-03-19 12:34:26 來源:m.vvv-eee-multi-tld-no-pending.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 公眾微信號 如何減輕學生的課業(yè)負擔、緩解擇校問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qū)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將各種考級和競賽成績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
  《綱要》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思路出發(fā),明確了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改革考試考核辦法、科學設計課程和教材難度、建立監(jiān)測公告制度、規(guī)范各種社會補習和教輔市場等措施;學校要做好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豐富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等工作;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培養(yǎng)子女的良好習慣、加強與學校的溝通合作。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是一個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其深層原因在于優(yōu)質教育資源不足,分配不均衡?!毒V要》提出了遠近結合的解決思路。遠期要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實現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覆蓋面;近期主要采取加快薄弱學校改造、縣域內教師校長合理流動、優(yōu)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qū)域內初中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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