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船山故居位于衡陽縣曲蘭鄉(xiāng)湘西村石船山附近。始建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冬,時茅屋3間,中為堂屋,左為居室,右為書房。王夫之晚年在此居住17年,發(fā)憤著述,終老于斯。自題堂聯(lián)云:“注香沉水三間國;蕪綠湘西一草堂。”船山故居又稱湘西草堂。王夫之逝世后,其子王敢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將茅屋改為磚木結構瓦房。散歿,草堂幾經(jīng)滄桑,屋宇田塘,“竟屬豪右”,至乾隆六十年(1795),由王夫之的曾孫王其旋設法收回,并加修或嘉慶癸酉(1813)、乙亥(1815)間改作飼堂,門額題“船山調”。咸豐辛酉(1861),把田收回,飼產(chǎn)復完。自此,湘西草堂得以保存。1981年,當?shù)卣畬Σ萏眠M行全面修復,并對外開放。湘西草堂座西北、朝東南,占地2100平方米,建筑面積176平方米。橫列式平房,前出廊;一進三間,中為堂屋,兩側廂房;懸山頂,蓋小青瓦,為湘南一般民居建筑風格。門額題“湘西草堂”,系趙樸初書丹;門聯(lián)為“清風有意難留我;明月無心自照人”;前廊樹石碑兩通,分別為清宣統(tǒng)二年(1910)衡永郴桂兵備道保護草堂告示和衡陽縣人民政府保護草堂的通告。堂屋內(nèi)正中懸王船山畫像及船山自撰聯(lián)“六經(jīng)責我開生面,我自從天乞活埋”,畫像上懸掛清道光年間兩江總督陶澎題寫的匾額“高山仰止”。兩側廂房舉辦復原、輔助陳列。湘西草堂右前方0.5公里許有一楓樹,名“楓馬”,王船山生前常在此讀書;左行1公里許有前故居敗葉廬,5公里以外大羅山下有船山墓廬。1956年7月和1983年10月,王船山故居、王夫之墓均被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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